近日,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容留卖淫案。
郑某在其租住房屋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并每次抽成10元,数月非法获利560元。
其中2025年8月6日和10月13日,郑某分别容留他人以30元、50元的价格进行性交易。其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郑某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违法所得560元被追缴上缴国库。
制作:何润
审核:葛雯萱、马丹、郑创彬
来源:南方都市报
部分画面来源于网络侵删
近日,重庆市巫溪县人民法院依法审结一起容留卖淫案。
郑某在其租住房屋内,为他人卖淫提供场所,并每次抽成10元,数月非法获利560元。
其中2025年8月6日和10月13日,郑某分别容留他人以30元、50元的价格进行性交易。其被抓获后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并自愿认罪认罚。
法院审理认为,郑某行为已构成容留卖淫罪,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1500元,违法所得560元被追缴上缴国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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