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案例:李某入职某科技公司,公司规定工作日加班到晚上7点后,可享受不超30元的加班餐补贴。
入职期间,李某26次打卡早于晚7点,点餐晚于7点,公司认为他通过修改外卖地址等方式,违规点餐骗取公司补贴,遂将其开除。
李某申请劳动仲裁获赔,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认为李某的“骗餐”行为无需明文规定即可构成严重违纪。
法院审理认为,公司未能举证李某具体违规行为,且点餐规则未明确违规可解约,判决公司赔偿李某2万余元。
制作:何润
审核:何畅、马丹、郑创彬
来源:陕视新闻
近日,陕西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案例:李某入职某科技公司,公司规定工作日加班到晚上7点后,可享受不超30元的加班餐补贴。
入职期间,李某26次打卡早于晚7点,点餐晚于7点,公司认为他通过修改外卖地址等方式,违规点餐骗取公司补贴,遂将其开除。
李某申请劳动仲裁获赔,公司不服诉至法院,认为李某的“骗餐”行为无需明文规定即可构成严重违纪。
法院审理认为,公司未能举证李某具体违规行为,且点餐规则未明确违规可解约,判决公司赔偿李某2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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