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8日,上海一中院公开宣判一案。
陈某为摄影公司法人,与家长约定“互免约拍”为女童拍照,2024年起未经允许,在网络社交群发照片视频,用“白丝”“裸足”等文字描述吸引买家获利一万余元。
检察院审查认为其侵犯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人格权、损害公共利益,遂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陈某以违背公序良俗的方式使用、出售女童照片,判其永久删除侵权内容、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事业。
来源:九派新闻
编辑:刘斐斐
校审:何畅 马丹 郑创彬
3月18日,上海一中院公开宣判一案。
陈某为摄影公司法人,与家长约定“互免约拍”为女童拍照,2024年起未经允许,在网络社交群发照片视频,用“白丝”“裸足”等文字描述吸引买家获利一万余元。
检察院审查认为其侵犯不特定多数未成年人人格权、损害公共利益,遂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陈某以违背公序良俗的方式使用、出售女童照片,判其永久删除侵权内容、公开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用于未成年人保护公益事业。
来源:九派新闻
编辑:刘斐斐
校审:何畅 马丹 郑创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