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 “三适当” 原则 筑牢金融消费安全防线

AI视界(以下内容由AI生成,仅供参考)

  • 关键词
  • 简介
  • 重点
  • 分析
  • 猜你
    想问

深圳新闻网2026年3月18日讯(记者 汤莎)退休市民李阿姨在理财推介活动中,被销售人员推荐投保一款中长期保险产品。全程销售人员只着重讲解产品的增值收益优势,对每年需缴纳高额保费、长期缴费的核心细节并未充分告知。

投保后李阿姨因家中急需用钱,申请退保时才得知退保现金价值与已交保费存在较大差距,此时才发现所购产品与自身短期资金需求严重不符,销售人员存在明显销售不规范问题。事后核查确认,该销售人员未按要求为李阿姨进行风险承受能力测评,也未结合李阿姨的资金情况和实际需求匹配产品,违规销售。

金融消费领域的“三适当”原则,核心是金融机构严格落实产品、渠道、消费者三方适当性管理,切实做到将合适的金融产品,通过合适的渠道,销售给合适的消费者。金融机构及从业人员应当充分了解消费者的财务状况、风险承受能力与实际消费需求,精准匹配产品,完整、真实披露产品全部重要信息,严禁片面宣传、隐瞒关键条款等违规行为。

中国太保寿险深圳分公司提醒广大金融消费者要理性评估,按需选择,主动配合完成风险测评、财务状况与需求评估,结合自身收支情况、资金使用计划理性选择,不盲目轻信高收益宣传;审慎投保,看清条款,认真核实保费、缴费期限、保障范围、免责条款、退保规则等核心内容,对未充分揭示风险、简化销售流程的行为坚决拒绝;妥善留证,依法维权,保管好宣传资料、聊天记录、合同单据等凭证,若遭遇销售违规导致合法权益受损,及时通过正规渠道维护自身权益。

记者:汤莎 审核:胡津玮 校对:吴沁彤 责任编辑:单铭捷

AI视界(以下内容由AI生成,仅供参考)

关键词

简介

重点

分析

猜你想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