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杭州余先生为逃避11万元债务,与妻子沈女士“假离婚”,并将两套拆迁所得房产全部过户到妻子名下,约定“离婚不离家”。
离婚后因债务等问题双方产生矛盾,沈女士拒绝复婚并将余先生拉黑,称离婚是因对方打人,且双方已无任何关系。
余先生人财两空,认为婚内二人约定不同房,要求对方退回16.8万元彩礼和5.2万元“三金”。
对此,律师表示,以离婚转移资产规避法院执行属于违法行为,严重可能涉嫌犯罪。
制作:葛雯萱
审核:何畅 马丹 郑创彬
来源:青岛新闻网
画面来源网络侵删
近日据媒体报道,杭州余先生为逃避11万元债务,与妻子沈女士“假离婚”,并将两套拆迁所得房产全部过户到妻子名下,约定“离婚不离家”。
离婚后因债务等问题双方产生矛盾,沈女士拒绝复婚并将余先生拉黑,称离婚是因对方打人,且双方已无任何关系。
余先生人财两空,认为婚内二人约定不同房,要求对方退回16.8万元彩礼和5.2万元“三金”。
对此,律师表示,以离婚转移资产规避法院执行属于违法行为,严重可能涉嫌犯罪。
制作:葛雯萱
审核:何畅 马丹 郑创彬
来源:青岛新闻网
画面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