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3·15 放心365|网购货不对板,平台“仅退款”合法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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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6年3月13日讯(记者 翁任莹 通讯员 杨睿 张琳岚)直播购物遇货不对板,电商平台直接为消费者办理“仅退款”,该行为是否合法?近日,深圳市南山区人民法院审结一起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明确认定电商平台针对商家货不对板的违规订单作出的“仅退款”处理合法合理,依法驳回商家的赔偿诉求,为电商平台消费者权益保护提供司法支撑。

据悉,A公司在B公司运营的电商平台开设“AA供销严选”店铺,以直播橱窗带货方式销售服装。2023年3月29日至30日,该店铺售卖的服装被大量消费者投诉,均反映收到的商品在质量、颜色、款式上与直播间展示严重不符,存在货不对板问题。B公司经核实后,认定该店铺构成售卖质量瑕疵商品、虚假宣传、欺诈发货等行为,遂对该时段售卖的商品统一作出“仅退款”处理,直接从商家账户扣款向消费者退款。

A公司认为,B公司未经其同意先行退款,违反了平台《售后服务管理规则》中“商家应在用户提交仅退款申请后48小时处理,逾期未处理平台才可介入”的规定,诉至南山法院,要求B公司赔偿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

法院审理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为B公司的“仅退款”处理是否合法合理。经查,A公司店铺短期内收到的大量投诉均指向商品与宣传严重不符,符合平台《商家违规管理实施规则》中“欺诈发货”“虚假宣传”的认定标准。同时,平台《售后服务管理规则》中的48小时商家处理期,针对的是正常订单的售后流程,并非违规订单处罚的前置程序;而平台《交易纠纷处理规则》明确,同一商家出现大量违规订单时,平台有权支持用户仅退款不退货,损失由商家承担。上述平台规则未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亦未违背公平原则,对A公司具有法律约束力,故B公司有权作出涉案“仅退款”处理。

最终,南山法院依法判决驳回A公司的诉讼请求,该判决已生效。

承办法官表示,网络购物中消费者无法实地查验商品,权益受损风险更高,电商平台作为交易空间管理主体,负有审查经营者资质、监督商品质量、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法定义务,“仅退款”机制正是平台保障消费者权益的重要举措。

法官同时作出多方提醒:商家应坚守诚信经营底线,如实展示商品信息,杜绝欺诈发货、虚假宣传等违规行为;消费者网购时要留存直播间宣传截图、商品实拍、沟通记录等证据,遇货不对板、质量瑕疵等问题,依法向平台或监管部门投诉维权;电商平台需细化优化管理规则,强化商品质量审核监管,在惩治失信行为、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同时,为优质商家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共同推动网络购物环境健康有序发展。

记者:翁任莹 审核:张玲 校对:周浩桦 责任编辑:单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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