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珠花园一长者绊倒重伤,主要责任在谁?业主物业各执一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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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1日,深圳市南山区宝珠花园碧海阁发生一起老人摔倒受伤事件,一名老年住户在小区入户台阶处摔倒受伤,目前仍在医院 ICU 接受治疗,该事件引发业主与小区物业的责任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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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邻居拍的照片。

业主:老人重伤入ICU

消防通道存安全隐患

据涉事业主报料,其84岁母亲杨女士在小区锻炼后回家,行经碧海阁人行及消防通道入户台阶时,被台阶上摆放的迎新花盆绊倒,重重向后摔倒在台阶上。业主表示,涉事台阶不仅被摆放花盆形成障碍物,还存在两侧悬空、仅单侧有扶手且扶手高度仅65cm、未设置无障碍坡道等情况,认为该区域设置不符合国家物业安全管理规定,存在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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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发时的入户台阶。

业主同时称,事故发生后,物业并未第一时间通知家属,后续也未主动垫付医疗费用。目前老人在ICU仍处于昏迷状态,每日医药费均在万元以上。

经西丽派出所、龙联社区调解,双方就赔偿问题未能达成一致,物业在业主家属强烈要求下移走了花盆、加固了扶手,但仍未对事故承担赔偿责任。业主多次拨打12345反馈,龙联社区与南山区房管局物业科均表示无权限下达安全整改通知书,此事目前仍处于协商未果的状态。事故发生后,业主补报110,西丽派出所已调取现场视频并收集证人证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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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故发生后七天的入户台阶。

物业回应:已采取相关措施

建议走司法程序定责

针对此次事件,涉事物业公司也给出了相关回应。宝珠花园物业服务中心主任韩晓华表示,事故发生时正值春节,杨女士独自在小区散步发生意外,身边无家属陪同,“我们都不愿意看到发生这样的事情,事故发生后我们及时拨打了110,联系了业主,也已上门看望受伤老人。”

对于事故责任,物业方面不认同老人摔倒一事与物业有直接关联,韩晓华表示应由相关鉴定部门认定责任,“住建局等部门已经收到了杨女士家属的相关投诉,如果是物业的责任,我们不会推卸,但家属从人文关怀角度提出的赔付金额过高,在责任未被正式认定前,我们无法进行全额赔付。”同时,韩晓华提到,此前已为业主购买相关保险,可赔付几千元,建议双方就此次纠纷走司法程序解决。

记者了解到,3月10日,双方在街道办的组织下进行了调解,不过现场双方仍坚持各自的观点,事件没有实质性进展。

律师解读:责任认定有依据

广东诚公律师事务所监事、管理合伙人黄志明律师表示,“本案的关键不只是‘是否还能通行’,而是通道是否存在不合理安全隐患。物业公司作为小区公共区域的管理人,应当对业主、访客在公共区域的人身安全承担合理的管理和保障义务。如果在人行或消防通道台阶处摆放花盆、台阶扶手设置不规范、缺乏无障碍坡道等情况,经认定存在安全管理缺陷,并且与老人摔倒存在因果关系,物业公司就可能需要承担相应赔偿责任。”黄律师补充,“老人作为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对自身安全也负有注意义务。在中间通道宽敞的情况下,若因自身疏忽未能避开明显障碍物,法律上也会认定其承担一定比例的自身过错责任。最终的责任划分,如双方协商或在第三方主持下调解不成则需要法院结合监控视频和现场勘验等证据来依法裁决。”

这起纠纷也让小区公共空间的适老化安全管理问题再次进入公众视野。黄律师表示,在老龄化社会背景下,不少小区为美观在台阶、门口等区域摆放花盆、装饰物的行为较为常见,但此类布置若影响通行安全、增加跌倒风险,就可能构成管理瑕疵。此类案件也提醒物业行业:美观布置不能以牺牲安全为代价,否则一旦发生伤害事故,可能承担侵权赔偿责任。黄律师提到,物业公司在法律上负有“合理安全保障义务”,不仅要保持通道畅通,应注意以下方面: 

1.避免在人行主通道、台阶、消防通道设置障碍物。

2.台阶处应有符合高度规范的扶手。

3.有条件的小区应设置无障碍坡道或防滑措施。

4.对老年人和小孩较多的小区应进行安全风险评估和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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记者:刘梦婷 审核:叶青、施冰冰、郑创彬 校对:马丹 责任编辑:郑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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