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塑新规实施两个多月,农批市场落实不到位 大部分商户还在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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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6年3月13日讯(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刘思笑 潘玲霄) 根据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的通知,自2026年1月1日起,深圳市建成区范围内的所有农贸市场全面禁止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这一举措剑指长期困扰城市环境的“白色污染”顽疾,尤其聚焦农贸市场这一塑料制品使用频次高、覆盖面广的关键场景。

两个多月来,执行成效如何?3月12日,记者分别走访布吉农批市场和福田农批市场,发现许多商户在使用不可降解的塑料袋。

福田农批市场水果区。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刘思笑 潘玲霄 摄

农批市场:

多数商贩仍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

在布吉农批市场水产区(海鲜市场),商户王女士正在熟练地清点着刚运送到的海鲜货品,一旁的商铺门口处挂着一沓塑料袋。记者留意到,塑料袋上印有“绿色家园 保护环境”的字样。记者观察到,塑料袋下方印有制造商名称等信息,执行标准为“GB/T21661-2020”。王女士坦言:“我们一直都在用这样的袋子。”

记者经与权威部门核实后得知,执行标准中含有“21661”的塑料袋,均属于不可降解塑料袋。

当天记者在布吉农批市场走访的10家商户中,有9家在使用含“21661”字样的塑料袋,还有一家商户使用的是没有任何标识的“三无”塑料袋。

正在采购货物的市民齐女士则向记者展示了自己的帆布购物袋:“以前买菜回家,一堆塑料袋堆在门口。现在随身带个布袋子,结实耐用,还很环保。”

福田农批市场的情况也类似。当天下午,记者在福田农批二楼水果区和蔬菜区各走访了五家商户,这些商户使用的全部是不可降解塑料袋。

监管声音:

将加强宣传和巡查整治力度

针对农贸市场内销售、使用不符合规定塑料购物袋的行为,监管部门明确了处罚依据和标准。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如果在市场内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塑料袋,例如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产品,将依据《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十七条处理:责令停止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的罚款。

如果经营者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购物袋,则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六条处理:责令改正,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

此外,如果经营主体免费向消费者提供塑料购物袋,也将触及另一条监管红线。根据《深圳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监管部门将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可处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持续加强农贸市场“限塑”工作的巡查力度,对违规销售、使用禁用塑料购物袋的行为依法查处。同时,也将继续加强塑料购物袋替代产品的科普宣传,让“限塑”从政策要求变成城市共识。

症结

成本相差数倍 摊贩难以承受

有商户对记者表示,可降解塑料袋难以在农批市场广泛使用的关键原因,在于成本。对于小本经营者来说,可降解塑料袋和普通塑料袋价差约5到10倍,日均用几百个塑料袋的摊位,每月要多花几百元甚至上千元,摊贩直呼“吃不消”。而且免费送塑料袋是“行规”,农贸市场多为散装生鲜,不提供塑料袋就会直接“丢客”。

同时,顾客买菜时,空手而来的依然是多数,商户是默认要提供塑料袋的。昨日采访中一位消费者对记者表示,“我去超市购物,是知道购物袋要另外花钱买的,但来农贸市场,我觉得买菜的塑料袋是理所当然免费送的。”也有消费者表示,很多生鲜商品带水带油,可降解塑料袋普遍手感过软、易破,用起来不方便。

此外记者还了解到,农批市场摊位点多面广,执法成本高,监管难度大,这也是可降解塑料袋无法在农贸市场广泛使用的原因之一。

编辑:刘晓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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