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案。广西男子韦某在潮阳谷饶务工,一天和老表喝不少白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撞上一小轿车,对方报警。
当晚民警带其去医院验血,韦某为摆脱控制趁民警不备紧咬其左腿大腿外侧,致轻微伤。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240.2mg/100ml,属醉酒驾驶。
潮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韦某行为构成袭警罪和危险驾驶罪,依法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3000元。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制作:熊三有
审核:何畅、马丹、郑创彬
近日,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布一案。广西男子韦某在潮阳谷饶务工,一天和老表喝不少白酒后,无证驾驶无号牌摩托车撞上一小轿车,对方报警。
当晚民警带其去医院验血,韦某为摆脱控制趁民警不备紧咬其左腿大腿外侧,致轻微伤。经检测,其血液酒精含量达240.2mg/100ml,属醉酒驾驶。
潮阳区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韦某行为构成袭警罪和危险驾驶罪,依法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九个月,罚金3000元。
(汕头市中级人民法院)
制作:熊三有
审核:何畅、马丹、郑创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