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龙岗大运中心投入使用的无人车。
深圳新闻网2026年3月11日讯(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苏靖驹 文/图)近日,龙岗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公示《深圳市龙岗区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运营试点管理办法(试行)》《深圳市龙岗区功能型无人车道路测试及应用试点管理办法(试行)》两份征求意见稿的公众意见采纳情况。针对社会公众、行业企业集中提出的无人车运营成本、准入门槛、安全员管理、场景适配性等核心诉求,龙岗区对相关条款作出多项优化调整,内容覆盖无人出租车、无人配送车等主流应用场景,为辖区智能网联汽车、功能型无人车产业规模化、商业化落地筑牢制度支撑。
作为深圳智能网联汽车产业发展的核心承载区之一,龙岗区此前面向社会公开征求上述两份管理办法的修订意见,广泛吸纳车企、运营企业、行业机构等市场主体的建议,最终形成涵盖33条功能型无人车相关意见、17条智能网联汽车商业化运营相关意见的采纳情况公示,其中超三成意见获直接采纳,其余诉求均作出明确解释说明与后续研究安排,实现企业诉求“件件有回应、事事有着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