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借住闺蜜家盗走金饰网购假货偷换获刑二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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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福建泰宁法院审结一起盗窃案。2024年11月至12月,小丽借住闺蜜小美家中期间,帮其整理卫生时发现卧室衣柜抽屉内存放大量黄金首饰。

因无稳定收入且欠外债小丽萌生窃意,先后三次盗走黄金戒指、耳环、项链及银元,销赃得款4万元并网购类似款假首饰放回原处。

经鉴定,被盗财物价值50298元。法院随后以盗窃罪判处小丽有期徒刑二年,罚金二万元,责令退赔小美经济损失50298元。

(中国法院网)

制作:熊三有

审核:何畅、王容、郑创彬


责任编辑:黄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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