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玩网游“喷”对手侵犯他人名誉权被判赔1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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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法院公布案例。林女士与任先生同为A游戏玩家,在直播过程中结识,两人分别归属在游戏设定中对立的不同“军团”。

因游戏“打斗”产生矛盾后,任先生在全服务器对林女士进行言语嘲讽,并在多个社交平台对其进行名誉及人身攻击,致其真实姓名和生活照泄漏。

林女士遂将林先生诉至法院。法院认为,任先生行为已构成名誉权侵权,判其书面赔礼道歉、在短视频平台置顶十日、游戏公屏发布10条道歉声明,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

(深圳特区报)

制作:熊三有

审核:何畅、王容、郑创彬


责任编辑:黄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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