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3月2日讯(深圳报业集团记者 高志明)3月1日,《深圳经济特区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条例》正式施行。这是河套深港科技创新合作区深圳园区建设发展史上具有里程碑意义的法治大事,标志着河套深圳园区迈入法治引领、制度创新、规范运行的高质量发展新阶段,为深港科创协同注入强劲法治动力。
《河套条例》紧扣河套发展定位,推出一批突破性、引领性制度安排,让创新要素在深港之间高效便捷流动。
管理体制更高效。明确河套发展署作为深圳园区管理机构的核心职能,授权制定园区规范性文件,实行灵活用人与薪酬机制,可聘用符合条件的香港居民工作人员。组建专家咨询委员会,为“一区两园”提供战略咨询,以体制活力激发发展动力。
要素流动更便捷。实行“一线放开、二线管住、区内自由”特殊监管模式,打通人员、货物、资金、数据跨境流通堵点。
科创合作更深入。支持深港共建联合研究中心、联合实验室,联合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专项,允许符合条件的财政科研资金跨境支持香港园区科研项目,国际化科研项目采用港澳及国际科研管理规则。
法治环境更优化。支持港澳资企业协议选择适用港澳法律解决合同纠纷以及选择港澳为仲裁地,举办“港资港法港仲裁”专场宣讲会,助力政策落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