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出台研发投入补助管理办法 最高资助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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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6年2月27日讯(记者 刘惠敏)记者从深圳市科技创新局获悉,深圳市近日出台《深圳市研发投入补助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宣布将对符合条件的企业、高校、科研机构、医疗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根据其上年度研发费用增量情况,予以一定额度事后研发费用资助,每家单位年度内资助资金最高可达300万元。

办法明确,受资助企业注册成立时间在两个会计年度及以上的,近两年需均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且上年度研发费用增量不低于200万元;注册成立时间不足两个会计年度的,当年度需已申报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且上年度研发费用不低于200万元。对于受资助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已连续两年纳入R&D经费统计的,上年度R&D经费支出额中横向经费与市外纵向经费之和增量需不低于200万元;上年度首次纳入统计的,经费之和不低于200万元。

《办法》对不同企业进行分层施策、精准引导。《办法》中提到,对企业基础研究投入探索加计确认,引导企业加大基础研究投入力度,提升企业基础研究和原始创新能力。对规上工业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研发费用探索加计确认,推动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活动逐步实现全覆盖,提升科技服务业“含科量”。对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的企业探索予以事前研发费用资助,鼓励企业建立研发准备金制度,充分发挥研发准备金在推动企业技术创新中的关键作用。

据悉,《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旨在鼓励企业、高等院校、科研机构、医疗卫生机构等各类创新主体坚持长期主义,持续加大研发投入,推动全社会研发投入保持高增长和优化投入结构,提升科技创新“硬核力”和产业体系“竞争力”。

记者:刘惠敏 审核:田志强 校对:吴沁彤 责任编辑:黄春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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