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一案。安徽某装饰公司承接定远古城工程后,将门窗安装业务承包给苏某。此后,苏某伙同薛某分40余次将公司堆放的价值41万余元铝合金门窗材料偷走变卖废品获利9万余元。
公安机关以盗窃罪抓获二人,后因被认定为侵占撤案,将二人释放。公司遂起诉,定远法院主审法官四赴外地调查,确认双方无欠薪纠纷后对失联被告人批捕。经数月调解,二人赔公司30余万元,双方和解。
来源:最高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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