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2月14日讯(记者 李可)为认真落实光明区安委办关于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及春节期间烟花爆竹安全管控工作的统一部署,坚决打击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等违法行为,2月9日下午,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协调联动光明交警,在长圳高速收费站入深卡口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行动。

行动期间,执勤警力对过往的其中一辆车牌号小型厢式货车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该车行驶轨迹异常、车厢密封严实,存在明显安全隐患。经依法开箱查验,车内装载大量烟花爆竹成品,共计30余箱(件)。经现场初步核查,该车驾驶员无法提供《烟花爆竹道路运输许可证》及危险货物运输相关资质,涉嫌非法运输危险物质。执法人员当场依法扣押涉案车辆及全部烟花爆竹,并将涉案人员及车辆移交玉塘派出所作进一步调查处理。目前,玉塘街道应急办已介入,案件正在依法侦办中。

此次查获的案件具有典型警示意义。烟花爆竹属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运输过程必须使用专用车辆并由持证人员押运。涉案车辆为普通厢式货车,未设置危险品运输标识,亦无任何防静电、防火花、防撞击等安全防护措施,一旦发生摩擦、碰撞或遇高温明火,极易引发重特大安全事故,严重威胁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光明区应急管理局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依托区安委办平台,强化与交警、交通运输、应急管理、派出所等部门的协同联动,加大对深莞交界区域及物流集散地周边道路的巡查力度,严厉打击烟花爆竹非法运输、储存、销售等行为。同时,深入开展警示宣传教育,鼓励群众通过“12350”等渠道举报相关违法线索,形成群防群治工作格局,全力确保春节期间辖区安全形势稳定,为市民群众营造平安祥和的节日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