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潘某先去韶关某快递站,将一块有“中国黄金”字样的投资金条寄到深圳市,并对金条保价7万元。
4天后,该快递因收件人无法联系被退回韶关快递站。潘某便指使肖某到快递站调换金条,其用冰袋将金条调换出来交给了潘某。
潘某再假意前往快递站取件,以快递内金条丢失为由向快递方索赔7万元,赔偿款到潘某银行账户次日被公安机关依法冻结。
最终,武江法院经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被告人潘某有期徒刑三年二个月,被告人肖某则与前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八个月,均并处罚金。
制作 王晓林
审核 何畅 马丹 郑创彬
来源 九派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