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办理一案。男子吴某长期将私家车停于公共停车场,一次意外逃费后,频繁利用道闸延迟闭合间隙跟前车驶离停车场逃避缴费,自2024年2月至2025年3月累计200余次,金额达2400余元。
停车场管理人员通过系统核对发现异常并报案。检方经审查,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但鉴于吴某系初犯、认罪态度好、全额退赔并获谅解,遂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检察日报)
制作:熊三有
审核:何畅、马丹、郑创彬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镇海区检察院办理一案。男子吴某长期将私家车停于公共停车场,一次意外逃费后,频繁利用道闸延迟闭合间隙跟前车驶离停车场逃避缴费,自2024年2月至2025年3月累计200余次,金额达2400余元。
停车场管理人员通过系统核对发现异常并报案。检方经审查,其行为已涉嫌盗窃罪,但鉴于吴某系初犯、认罪态度好、全额退赔并获谅解,遂作出不起诉决定,并建议公安机关予以行政处罚。
(检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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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核:何畅、马丹、郑创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