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2月10日讯(记者 李豫军)为激发深圳消费市场活力,鼓励消费者主动索取发票并维护合法权益,深圳市正式启动“购在中国 乐购新春”活动,活动面向所有在深圳市内指定行业消费并成功开具个人实名制发票的消费者。
具体实施细则公告如下:活动实施时间为2026年2月6日至2026年7月31日期间开具的发票可参与活动,有奖发票抽奖系统于2026年2月10日正式上线。
活动实施内容主要针对个人消费者以本人名义向在深圳市内注册登记的零售、餐饮、住宿、文化艺术、娱乐、旅游、体育、居民服务业八大行业的经营主体购买商品或服务,并取得票面金额在100元及以上的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组织抽奖。
抽奖规则方面,参与方式为消费者取得符合条件的发票后,通过“云闪付”APP进入有奖发票专区上传清晰电子发票图片,系统通过OCR识别并核验票面信息(包括发票号码、金额、开票时间、购买方名称等)成功后即可参与抽奖,每位消费者每日最多可上传5张发票,每月累计不超过45张。
开奖方式上,奖励分为小额奖励与大额奖励两档,其中10元、20元、50元的小额奖励采用“即时抽奖开奖兑付”方式,而100元、300元、800元的大额奖励则采用“即时抽奖开奖、延时兑付”方式,即中奖后T+15天内系统将再次核验发票状态,确认有效后兑付奖金,活动过渡期内因系统调试,小额奖励可能在24小时内兑付。
奖金兑付环节,所有中奖奖金将通过第三方支付平台直接发放至中奖者绑定的账户。本次奖项设置共分六档,包括一等奖800元、二等奖300元、三等奖100元、四等奖50元、五等奖20元及六等奖10元。
活动实施范围涵盖经营主体、消费者及发票三个方面:经营主体需在深圳市行政区域(含深汕特别合作区)依法注册登记,属于上述八大行业之一,且能正常开具全面数字化电子普通发票;消费者须为自然人,通过真实消费取得抬头为本人姓名且与抽奖平台注册信息一致的实名制发票;
发票范围要求为个人消费者在活动期间内取得、票面金额100元及以上、信息完整清晰且通过系统核验的合规发票,不包括红冲发票、税务机关代开发票、非个人抬头发票、超期或金额不足等不符合条件的发票。行业认定以经营主体实际开具发票的类目归属为准。其他要求中明确,对恶意红冲套利或违规参与活动的经营主体及个人,相关部门将依法处理并取消其资格;对拒开发票或开具虚假发票的行为,消费者可通过12366热线或税务局官网举报维权。
其他须知说明,活动规则可能根据政策与实际实施情况动态调整,调整后将另行公告。咨询电话:95516(发票抽奖与奖金发放),95534(发票上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