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夫妻离婚后因孩子改名起纠纷法院调解各退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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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河南商水县法院化解一起纠纷。小飞和晓华原为江苏某高校博士后同窗,二人结婚生子,晓华产后性情大变两人于孩子半岁时离婚。

经约定儿子由母亲晓华抚养,小飞月付抚养费2000元并可随时探视。之后,晓华要求为孩子更改姓名,小飞拒绝后遭拉黑无法联系孩子,遂停付抚养费并诉至法院。

经反复调解,最终达成协议:小飞配合办理孩子改名手续;抚养费2000元降至1000元;小飞享有每季度探视及每两年带孩子外出游玩权利,双方在线签署协议。

来源:中国法院网

制作:熊三有

审核:何畅、吴沁彤、施冰冰

责任编辑: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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