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法院审理一案。91 岁吕老太 2018 - 2021 年将 900 余万积蓄转至儿子吕某账户委托保管,吕某与妻子乔某乙在婚姻存续期间将钱用于还房贷、家庭开销及装修等。
2022年7月儿媳乔某乙病逝,遗嘱指定部分房产及300多万存款归其姐乔某甲,其余归吕某。2024年吕老太起诉索款,乔某甲称是赠与拒担责。
法院认为无借贷凭证不构成借款,母子均否认赠与,认定双方成立保管关系,属夫妻共同债务,判吕某向母亲偿还900余万元,乔某甲在继承范围内承担相应清偿责任。
来源: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
编辑:刘斐斐
校审:周浩桦 施冰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