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与3女子恋爱,诈骗58万元,获刑1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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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报道,2024年3月至7月,钱某通过网络社交平台,先后结识魏某、王某、刘某。与3人交往过程中,钱某谎称“经营两家药店”“经营安保公司”及出示伪造的280万元存款单,骗取对方信任,迅速确立恋爱关系。

此后,钱某便以“合作光伏项目缺钱”“侄子出车祸需用钱”等事由,分别骗取魏某31.31万元、王某20万元、刘某7万元,共计58.31万元。

魏某察觉后报警,公安机关随即将钱某抓获。2025年11月24日,伊宁市法院一审判决被告人钱某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万元。

制作:王晓林

审核:何畅 马丹 郑创彬

来源:九派新闻

责任编辑:谭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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