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报道,四年前,甘肃省镇原县段某从郭某处购买40余只羊,购羊款共计28000余元一直未支付。郭某遂申请强制执行,执行过程中,段某称自己经济困难、暂无履行能力。
杨俊杰依法冻结其银行账户4000元。综合考虑双方实际情况,杨俊杰提出以羊抵债的执行思路。因段某认为羊只偏瘦、价格较低,希望秋后再出售,法院对其中20只羊进行预查封,责令段某妥善饲养,并约定三个月后处置。
在法官现场组织下,羊只顺利完成称重、装车并交付羊贩,案款用于清偿债务,案件执行完毕。
制作:王晓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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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人民法院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