增值税新政落地深圳:按次起征点提至1000元,这些行业迎来税收红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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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6年2月3日讯(记者 吕攀)2026年2月1日,国家税务总局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增值税新政正式落地实施,多项优化调整为深圳市场主体尤其是自然人、小规模纳税人带来实实在在的税收优惠。其中,按次纳税起征点从每次(日)500元提升至1000元,6类特定情形自然人可直接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起征点,一系列举措精准覆盖深圳灵活就业群体、不动产租赁行业等,为城市经济发展注入新活力。

灵活就业群体迎利好,打零工税负大幅减轻

在深圳这座充满活力的城市,外卖骑手、自由撰稿人、兼职讲师等灵活就业者数量庞大。此次新政将按次纳税起征点提高至1000元,意味着这类群体单次或单日收入低于1000元时,无需缴纳增值税,直接增加了实际收入。

“以前给企业做一次短期文案策划,报酬800元还得按500元起征点缴纳增值税,现在新政实施后,这笔收入直接免税,一年下来能省下不少钱。”深圳自由撰稿人刘先生算了一笔账。不仅如此,像高校退休教师兼职授课、独立设计师承接小型设计项目等场景,只要单次收入不超1000元,都能享受免税优惠,有效减轻了灵活就业者的税收负担,激发了市场就业活力。

不动产租赁行业受益,自然人房东享更高免税额度

深圳作为一线城市,房屋租赁市场活跃,大量自然人房东参与其中。新政明确,自然人出租不动产不再适用按次1000元起征点,而是参照按期纳税适用月销售额10万元起征点。这一调整对深圳的自然人房东而言,无疑是重大利好。

以深圳福田区一套月租金8000元的公寓为例,此前自然人房东需按次缴纳增值税,而新政实施后,月租金未超过10万元,可直接享受免税政策。“如个人名下有两套小户型出租,月租金合计1.5万元,以前每月都要缴纳增值税,现在新政落地,这部分税款全免了,一年能多攒下近2000元。”据估算,深圳约80%以上的自然人房东月租金收入低于10万元,均能享受此次免税优惠,进一步盘活了深圳住房租赁市场。

小规模纳税人灵活享优惠,企业经营更具弹性

除自然人外,深圳众多小规模纳税人企业也从新政中受益。新政明确,小规模纳税人销售额未达起征点(按月10万元、按季30万元),可选择全部或部分应税交易放弃免税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这一灵活举措,解决了企业因下游客户需抵扣进项税而不得不放弃全部免税优惠的难题。

深圳一家小型电子配件销售公司负责人孔先生表示:“我们公司主要为大型电子企业供应配件,部分大客户要求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以前为了满足这部分需求,只能放弃全部免税优惠。现在新政实施后,我们可以针对需要专票的客户放弃免税,其他客户仍享受免税,一年能节省近3万元税款,大大缓解了企业资金压力。”据统计,深圳目前有超过15万户小规模纳税人企业,新政的实施将帮助这些企业更好地平衡客户需求与税收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

专家解读:新政兼顾效率与公平,推动税收征管优化

对于此次增值税新政,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所长黄立新表示,政策安排既减轻了纳税人负担,又避免了拆分销售额、超标享受优惠等问题,兼顾了税收效率与公平。

下一步,税务部门还将持续优化纳税服务,简化申报流程,让更多市场主体便捷享受税收优惠,为深圳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记者:吕攀 审核:叶梅 校对:吴沁彤 责任编辑:陈占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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