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6年2月3日讯(记者 吕攀)记者从深圳税务部门获悉,为持续支持居民改善住房条件,财政部、税务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联合发布公告,明确延续实施支持居民换购住房有关个人所得税政策,执行期限为2026年1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符合条件的深圳纳税人出售自有住房后,在1年内重新购房可享受个税退税优惠,进一步降低换房成本。
政策核心要点:谁能享、退多少?
此次延续的政策明确,适用对象为出售自有住房并在现住房出售后1年内,在同一城市范围内重新购买住房的纳税人。
退税金额计算分两种情形:若新购住房金额大于或等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可全额退还现住房转让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若新购住房金额小于现住房转让金额,则按新购住房金额占现住房转让金额的比例退还。
关键细节:时间认定与材料准备
政策执行中,住房交易时间的认定是核心细节。税务部门明确,出售现住房的时间以个人所得税完税时间为准;新购新房以住建部门房屋交易合同备案时间为准,新购二手房则以契税完税时间或不动产权证登记时间为准,且出售时间需早于购买时间,间隔不超过1年。
纳税人申请退税时,需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居民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退税申请表》,并提供纳税人身份证件、现住房房屋交易合同,以及新购住房的相关材料——二手房需补充房屋销售合同、不动产权证复印件,新房则提供网签备案的房屋交易合同复印件。
重要提醒:退税后需遵守这些规定
税务部门特别提示,若纳税人因新购住房交易合同解除、撤销或无效等原因,不再符合退税条件,需在相关情形发生的次月15日内,主动向主管税务机关缴回已退税款。逾期未缴回的,税务机关将依法加收滞纳金,确保政策执行的严肃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