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被告人廖某森是四家诊所法定代表人、实际经营者。2024年7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期间,其明知右美沙芬已被列为第二类精神药品管制。
为牟取非法利益,以每盒50元的价格向刘某华、廖某萍、肖某义等26名涉毒人员(其中包含4名未成年人)违规出售氢溴酸右美沙芬片共计509盒(每盒24片,每片含右美沙芬15毫克),共计含右美沙芬183.24克,非法获利25388元。
法院认为,被告人廖某森行为已构成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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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