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母亲李某出资403万元购买两套房产并登记在女儿赵某名下,赵某为此出具了欠条。赵某将其中一套房产出售所得款中的282.4万元无偿赠与给其当时的恋人曹某,还签订《赠与协议》。
后赵某与曹某因感情问题分手。李某作为债权人,将曹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赠与协议并追回款项。
法院认定,赵某的无偿赠与行为影响了李某债权的实现,符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条件,判决撤销赵某与曹某签订的《赠与协议》,并判令曹某返还282.4万元。
制作:王晓林
审核:刘斐斐、吴沁彤、郑创彬
来源:广州日报
据报道,母亲李某出资403万元购买两套房产并登记在女儿赵某名下,赵某为此出具了欠条。赵某将其中一套房产出售所得款中的282.4万元无偿赠与给其当时的恋人曹某,还签订《赠与协议》。
后赵某与曹某因感情问题分手。李某作为债权人,将曹某诉至法院,要求撤销该赠与协议并追回款项。
法院认定,赵某的无偿赠与行为影响了李某债权的实现,符合债权人行使撤销权的法定条件,判决撤销赵某与曹某签订的《赠与协议》,并判令曹某返还282.4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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