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人民检察院公布了一起案例:谢某经其堂哥介绍,在明知协助转移的是诈骗犯罪资金的情况下,仍担任诈骗团伙的职业“红包手”以收取提成。
诈骗分子先诱导受害人删除反诈APP,以办理业务的名义诱骗其发红包,谢某等“红包手”则秒抢红包提现,抽取5%佣金后将剩余资金转给诈骗分子。
经查,谢某在2024年8月至9月累计抢得红包3万余元,获利1500元。
2025年5月,法院以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判处谢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罚金2000元,并追缴全部违法所得。
制作:何润
审核:葛雯萱、王容、孙研
来源:粤T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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