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一原环卫站工作人员骗公款获刑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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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22日,广州市天河区纪委监委通报两起环卫系统典型案例。

其中,天河区棠下街原环卫站工作人员李某某严重违法案。

经查,李某某在任职期间,利用负责制作环卫站员工工资表的职务便利,通过虚增多名非在岗环卫工人的方式,伪造工资表,骗取环卫站公款。

李某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

编辑:葛雯萱

审核:吴沁彤 何畅

来源:廉洁天河 新快报

画面来源网络侵删

责任编辑:单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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