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9日据媒体报道,2024年初,乌鲁木齐市一女子张某以需资金周转为由,向刘某借款共计17万余元,该借款系刘某信用卡套现所得。
刘某催款时得知,张某于2024年8月2日去世,于是诉至法院,要求张某的丈夫王某还款。
王某坚称自己对这笔借款毫不知情,也未用于共同生活,不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法院认为,该债务产生于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且有证据表明其用于共同生产经营,王某账户亦参与还款,判决生效之日起10日内偿还刘某借款17万余元,并支付保全费。
编辑:葛雯萱
审核:何畅 吴沁彤 郑创彬
来源:红星新闻
画面来源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