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汕法院对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某小区业主多次在群里反映电梯故障,物业公司仅回复“收到”未实际检修或设置警示。
次日晚6时,仍有住户在群内反馈相关情况未解决,物业公司回应后依旧未落实。当晚9时,业主黄某乘坐该电梯时突发下坠致其腰部受伤。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收故障投诉后未及时处置,且因监控失效导致无法还原现场,应担相应责任,判其赔偿黄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21025.44元。
来源:深圳特区报
制作:熊三有
审核:何畅、吴沁彤、郑创彬
近日,深汕法院对一案作出一审判决。某小区业主多次在群里反映电梯故障,物业公司仅回复“收到”未实际检修或设置警示。
次日晚6时,仍有住户在群内反馈相关情况未解决,物业公司回应后依旧未落实。当晚9时,业主黄某乘坐该电梯时突发下坠致其腰部受伤。
法院认为,物业公司收故障投诉后未及时处置,且因监控失效导致无法还原现场,应担相应责任,判其赔偿黄某医疗费、误工费等共21025.4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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