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子上班先送娃上学被撞,人社局不认工伤,法院判定工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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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据报道,常州的陈某驾驶电动车送孩子上学途中,与杨某驾驶的小客车发生碰撞,导致陈某创伤性脾破裂等。

交警认定杨某负事故全责,陈某无责。人社局以送学路线与上班方向相反为由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陈某不服起诉。

常州市武进区人民法院审理认为,送孩子上学虽增加通勤距离与时间,但未严重偏离以上班为目的的合理路线,且与通常上班路线相符。

依据工伤保险立法目的及对劳动者倾斜保护原则,应认定事故发生于上班途中。

制作 王晓林

审核 何畅 马丹 郑创彬

来源 九派新闻

责任编辑:郑晓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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