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报道,重庆夜钓者小王在河边拉扯鱼竿时,鱼钩弹出钩伤路过的小谭右眼。
小谭被紧急送医,被诊断右眼玻璃体积血、视网膜脱离、脉络膜出血脱离等多处损伤,经鉴定,光感程度构成八级伤残,伤害程度构成十级伤残,小谭将小王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小王公共区域夜钓未尽注意义务,钩伤小谭致残,判决其赔偿小谭各项损失共计399304.5元。
来源:南方日报
编辑:刘斐斐
校审:何畅 王容 郑创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