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龙华区人民法院判决一案。此前,江某通过境外聊天软件结识“L”,双方约定江某出面租赁指定车辆可获3至4万元“金融贷款”报酬。
江某因心存疑虑收“L”450元“安抚费”后,通过中间人沈某与租车行租一辆价值106万元奔驰轿车。该车几经转手运至老挝后至今下落不明。
随后租车行报案,江某接警方通知主动投案,法院以诈骗罪判其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处罚金2万元。
来源:深圳特区报
制作:熊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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