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报道,近日,浙江台州临海市人民法院审结一起以“免费洗金”为名盗窃黄金的案件。被告人喻某犯盗窃罪,被判处拘役四个月,并处罚金一千元。
2025年10月,71岁王奶奶在喻某的摊位被以“免费敲圆清洗”为由,取下金手镯。喻某完成敲打后,将手镯浸入盛有“王水”的瓷碗中二三十秒。王奶奶回家后察觉手镯明显变轻变软,返回质问并报警。
民警称重发现手镯实际重量与购买发票不符。经盘问,喻某承认使用“王水”溶解共盗取黄金4.87克,按当日金价计值4777元。
法院审理查明,认为喻某行为已构成盗窃罪,综合考虑其到案后如实供述、退赔损失等情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该判决现已生效。
制作 王晓林
审核 何畅 马丹 郑创彬
来源 广州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