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首宗股票虚假陈述仲裁案件在深办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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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新闻网2026年1月6日讯(深圳特区报记者 张燕)记者5日从深圳国际仲裁院(下称“深国仲”)获悉,全国首宗股票虚假陈述仲裁案件于近期在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顺利办结。

2025年8月,某证券公司就某上市公司涉嫌虚假陈述相关的赔偿事宜向中国(深圳)证券期货仲裁中心申请进行先行赔付促进。该中心根据全国首部证券期货行业仲裁专门规则《深圳国际仲裁院证券期货民事赔偿纠纷仲裁程序指引》的规定,受理了上述申请并组织成立先行赔付促进工作组,开展先行赔付促进工作。在由证券及法律领域资深专家组成的先行赔付促进工作组的主持下,经反复多轮协商,证券公司与部分投资者就先行赔付的具体方案及程序达成一致,并签署先行赔付和解协议。

随后,证券公司依据赔付和解协议约定向深国仲提出仲裁申请,申请依照赔付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仲裁调解书。根据《深圳国际仲裁院证券期货民事赔偿纠纷仲裁程序指引》的规定,双方当事人共同指定1名仲裁员组成独任仲裁庭,仲裁庭以书面方式进行审理,并依照赔付和解协议的内容作出《调解书》。

本案为全国首宗通过仲裁解决的股票虚假陈述案件,首次成功落地“先行赔付促进+仲裁”机制,是继201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法律条文形式确立“先行赔付”制度以来我国资本市场法治领域的一次重大机制创新和生动实践。

编辑:单铭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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