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据媒体报道,新疆一推拿店冬至聚餐包饺子时,足疗技师张某误将“生乌”粉末(含剧毒乌头碱)当胡椒粉加入馅料,共包制约200个饺子并煮制90个供3人食用。
不久,3人出现中毒症状,店内顾问医师钱某提议熬制姜汤解毒,饮用姜汤后,孙某还为顾客按摩45分钟,致毒性加速扩散,送医后抢救无效死亡。
孙某家属诉至法院,索赔死亡赔偿金、丧葬费、医疗费等共计80余万元。
法院一审判决足疗技师、顾问医师分别担责20%、10%,死者孙某未将有毒药材分开存放,中毒后轻信姜汤能解毒,未及时采取专业救治措施,对自身死亡后果存在重大过错,应自担70%责任。二审维持原判。
编辑:葛雯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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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红星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