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以还前女友钱为由,向现女友“借款”几十万挥霍被判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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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6日据媒体报道,男子陈某恋爱时,以还前女友欠款等为由,无偿还能力仍向女友童某“借”60余万,其中34万用于娱乐会所、足浴店、酒店开房等个人挥霍。

童某陈述,陈某让她帮忙在银行等平台贷款,3张信用卡也拿给陈某使用,她是奔着跟陈某好好过日子的目的去的。

近日,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书,陈某犯诈骗罪,判刑7年、罚金5万,责令退赔34万余元。

来源:红星新闻

编辑:刘斐斐

校审:何畅 马丹 郑创彬

责任编辑:战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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