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5年12月3日讯(记者 吕攀)前期,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法查处了深圳市新龙实业有限公司偷税案件。
经查,2019年该公司持有的某证券公司股票经法院强制执行卖出后未按规定进行纳税申报,少缴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共计1330585.54元。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2028018.07元。日前,第一稽查局已依法送达《税务处理决定书》和《税务行政处罚决定书》。
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税务局第一稽查局有关负责人表示,合规经营是企业长久稳定发展的基石,税务部门将依法履行税收监管职能,坚决依法查处各种偷逃税行为,切实维护税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