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阳春交管大队民警在开展交通违法查处行动时,拦下一满脸通红男子刘某。
据悉,刘某午餐时饮用了3两泡制药材的“养生酒”,并固执认为这种酒不影响驾驶,便开车上路。其酒精测试结果为34mg/100ml,属酒后驾驶。
经进一步核查,刘某驾驶证已逾期未审验,且驾驶车辆属于报废车辆,最终他被罚款3000元、吊销驾驶证。
(阳江交警)
制作:熊三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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