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5年10月24日讯(记者 胡津玮)近日,记者从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深圳市阶段性实施的租房提取公积金100%政策将于2025年10月31日到期。自2025年11月1日起,本市无房职工通过公积金支付房租的月度提取比例将调整为当月应缴存额的80%,该政策有效期至2027年10月31日。
根据《深圳市提振消费专项行动实施方案》,2025年11月1日至2027年10月31日期间,职工及其家庭成员在本市无商品住房、政策性住房或保障性住房的,可申请提取公积金用于租房,每月提取额度为申请当月应缴存额的80%。
对于政策过渡期内的提取规则,公积金中心明确:职工在2025年11月1日后申请提取时,若存在此前未提取的月份,将按时间段分段计算额度。具体而言,2025年11月1日之前的未提取月份,按65%的比例计算;2025年11月1日及之后的月份,按80%的比例计算。
举例来说,若职工每月公积金应缴存额为500元,2025年1—10月共10个月未提取,11—12月按新政策提取,则总提取额度为:1—10月按65%计算为3250元,11—12月按80%计算为800元,合计可提取4050元。
此外,多子女家庭及承租本市公共租赁住房职工原先享有的“按实际月租金提取”政策也将同步暂停。深圳市公积金中心表示,后续将根据国家、省、市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本地实际情况,适时研究优化公积金提取政策,更好地支持职工住房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