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交警公布一起交通事故案例。
12岁的小萧使用父亲账号扫码解锁共享电动车,逆向行驶时与未戴头盔的夏女士相撞。夏女士因脑外伤导致精神障碍,被鉴定属于一级精神伤残,即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
《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小萧负该事故主要责任,夏女士负该事故次要责任。法院依法判决小萧的父母赔偿夏女士医疗费、误工费、残疾赔偿金等共计110余万元。
交警提醒,未成年人驾驶电动车需年满16周岁,且家长应加强安全教育和日常监护,避免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制作:何润
审核:叶青、周浩桦、施冰冰
来源:广东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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