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10月21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 通讯员 徐晓敏 刘斌) 今年的演出市场持续火热,热门歌手的演唱会常常出现一票难求的局面,有人抓住歌迷急于购买门票的心理,动起了歪脑筋。日前,深圳市坪山区人民法院审结首宗朋友圈售卖演唱会门票的诈骗案。
2024年3月开始,黄某虚构自己有演唱会门票可以售卖的事实,通过微信朋友圈发布虚假广告,以骗取被害人钱财用于个人消费。经核实,自3月6日至3月22日期间,黄某以销售三张某热门歌手演唱会门票的方式,骗取被害人李某钱款共计人民币3715元;4月25日,又以销售两张某热门歌手的演唱会门票给被害人张某,骗取钱款共计人民币3260元。案发后,黄某家属已代为全部退赃并获得被害人的谅解。
坪山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黄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已构成诈骗罪,其自愿认罪认罚,依法可从宽处罚。黄某家属已赔偿被害人损失,并取得全部被害人谅解,可酌情从轻处罚。依据相关法律规定,遂判决被告人黄某犯诈骗罪,判处拘役六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宣判后,被告人服判息诉。目前该判决已生效。
承办法官表示,近年来随着演出市场持续火爆,各地兴起了“演唱会经济”。而在票源紧张或者票价高昂的情况下,往往有犯罪分子谎称有票或者低价票,以非官方支付平台跟歌迷交易,骗取歌迷钱财,因此提醒市民群众追星要理智,购票需谨慎。
法官提醒广大歌迷通过线上交易的方式购票时,选择正规的平台、合法的渠道,切勿轻信自称“内部人员”“特殊渠道”的卖家或个人转售门票。在交易过程中要注意核对相关信息,一旦发现被骗,应及时报警求助,并保存好相关支付凭证等证据,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正当权益。相关部门也应加强管理,多渠道开展网络诈骗宣传,有效遏制乱象,减少损害结果的发生,切实规范票务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