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10月17日讯(记者 叶玉燕 通讯员 何健波 王岱铖 林巧怡)10月16日,龙岗区宝龙街道某小散工程施工单位因“未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其他安全措施不到位”,被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处以5000元的罚款。这也是该执法队在过去不到一周的时间内,针对小散工程施工单位违法行为开具的第3宗罚单。
宝龙街道从今年7月份开始,持续开展小散工程专项执法行动,通过以案促改的方式,对屡教不改的小散工程施工单位进行查处,已累计立案处罚16宗小散工程施工单位违法行为。
在日常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小散工程施工单位在作业过程中主要有未在电梯井口、配电箱等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或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及作业人员使用过期的安全帽等不符合规定的行为,现场人员稍不留神就可能出现安全生产事故。对此,现场队员立即依据相关条例规定进行查处,督促他们强化安全意识,自觉按照规定做好安全防护措施。
接下来,宝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将继续保持对小散工程施工单位的高压态势,紧盯辖区工程施工单位牢牢绷紧安全这根弦不放松,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做足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