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9月10日讯(记者 叶玉燕 通讯员 张猛 刘子豪 陈文艳)近日,龙岗区宝龙街道某在建工地施工单位因为未安排专人在场地进出口清洗出场的泥头车,被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罚款50000元。
据悉,早在8月底,宝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执法人员在日常巡查中发现宝龙大道出现明显的黄泥污染情况,遂立即展开调查,并沿着痕迹追查到源头某在建工地。工地现场,执法人员观察到该施工单位并未安排专人将出场的泥头车冲洗干净,以致车辆带泥上路造成路面污染。
在此之前,执法人员就已发现该施工单位有未冲洗车辆的情形并当即责令该单位整改,但该单位未采取有效整改措施。对此,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立即启动执法程序要求该施工单位停工整改。在完成调查程序后,该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依照相关条例对该施工单位处以50000元罚款。
这也是自2023年9月1日新修订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正式实施以来,宝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对此类违法行为开具的首张罚单。
“为增强执法威慑,2023年修订实施的《深圳经济特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提高了施工时未由专人对施工现场进出路口及出场车辆进行冲洗和清理此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标准,由原来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提高到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请辖区内各在建工地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规范施工。”宝龙街道综合行政执法队相关负责人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