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9月5日讯(记者 赵文硕)提升通航效率优化航运市场营商环境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深圳东西部船舶定线制何以助力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9月5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深圳东西部船舶定线制实施一周年新闻发布会,深圳海事局副局长曲义江介绍了深圳东西部船舶定线制实施以来所取得的成效,深圳市海洋发展局副局长张谦、深圳海事局指挥中心副主任王维、深圳海事局通航管理处处长石万里就定线制的实施对促进深圳海洋经济发展及保障航路安全和通航效率等相关内容回答记者提问。市委宣传部副部长、市政府新闻办主任苏荣才主持发布会。
突破了发展瓶颈 提升了通航效率
曲义江介绍,近年来深圳港航经济发展迅速,通航环境限制和水域交通承载力不足成为制约深圳港持续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因素,为服务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和助力深圳港航经济发展,深圳海事局于2023年4月实施深圳西部船舶定线制,2023年7月实施大鹏湾水域推荐航线。
西部船舶定线制位于赤湾水域,由深圳西部公共航路、妈湾警戒区、蛇口警戒区组成,旨在通过分隔相反方向上船舶交通流的方式,规范船舶航行路线,降低船舶碰撞风险,提升船舶通行效率。
东部大鹏湾推荐航线位于大鹏湾水域深港分界线以东深圳一侧水域,是继大鹏湾进出盐田港传统深水航路之外又一条较深吃水的航线,丰富了盐田港航线资源供给,是一条深圳完全自主可控的重要海上通道。
为了保障定线制的顺利划定,深圳海事局历时2年,在全面系统分析深圳东西部水域通航环境、船舶交通流量、通航船舶类型基础上,通过深入调研、研讨、论证和专家评审等环节才最后划定,东西部水域船舶定线制实施一年来,促进了深圳航运经济发展和海上安全风险管理能力提升。
提升了深圳海域通航效率。在深圳西部港区,西部公共航道日均船舶交通流量由490艘次增加到519艘次,同比增加5.9%,船舶通过的平均通航时间保持在13分钟高效运行。在深圳东部港区,推荐航线开辟出一条进出深圳东部港区的“自主航路”,船舶待泊时间大幅减少,2024年上半年进出盐田港船舶平均待泊时间由1.2小时下降到0.7小时,同比下降41.7%。
深圳航运市场营商环境更具竞争力。2024年上半年深圳港口货物吞吐量稳步增长,总量达15291.16万吨,同比增长12.43%。集装箱吞吐量1554.9万标箱,同比增长14.9%。西部水域还重点保障了机场航空煤油供应等重点物资运输,航经相关水域的油料运输船舶进出港1054艘次,同比增加294.76%。东部水域,新航路的开辟彻底改变了多年来进出盐田港只有一条主航路的历史,2024年上半年,盐田港新增9条国际班轮航线,港口竞争力显著提升。
深圳水上交通安全形势稳中向好。划定的“定线制”进一步细化了船舶航行规则,优化了船舶航行秩序,规范了船舶航行行为,减少了船舶交叉会遇局面,从源头上降低了船舶发生事故的风险。据统计,实施定线制措施后,在提升水域交通承载力的同时,深圳海上交通事故发生率维持在万分之零点四以下低位运行。经过科学评估,决定在原颁布船舶定线制有效期届满后继续实施,有效期五年。
张谦介绍,定线制的实施进一步优化了深圳的海洋资源管理和利用。通过科学合理的船舶定线制措施,不同类型船舶各行其道,能够有效减少船舶航行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冲突和事故,提高航行安全和效率。比如,自定线制实施以来,就有效减少了商渔船碰撞事故的发生,也减少了因船舶碰撞而可能造成的溢油事故。
定线制的实施对深圳海洋经济的发展起到重要推动作用。近年来,随着西部港区通航环境的持续优化以及前海自贸区一系列优惠政策的不断落地,多家国际航运公司来此设立区域总部,促进了航运物流、金融服务等相关产业的集聚和发展,提高了深圳在全球海洋经济中的竞争力和影响力。他认为,深圳东西部船舶定线制的继续实施,不仅有助于优化海洋资源管理,推动海洋经济发展,提升海上交通管理水平,还将加快深圳建设全球海洋中心城市的步伐。
航路安全高效 港口成本双降
王维表示,东西部船舶定线制的实施,进一步提升了深圳港区安全、高效的整体形象,吸引了更多的国际班轮挂靠深圳港。以深西港区的招商港口集团为例,2024年上半年,挂靠招商港口集团班轮数量3913 艘次,驳船数量达16256艘次,货物吞吐量实现22.5%的增长,港口货物周转效率也同步提升,企业的物流及运营成本实现“双降”。
东部港区的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统计数字表明,自大鹏湾推荐航线实施以来,深圳东部水域不仅多出了一条安全、高效、便捷的自主出港航路,港口营运效率也明显提升。2024年上半年,挂靠盐田国际班轮3524艘次,港口货物吞吐量同比增长7.8%;船舶运营效率也进一步提高,实现了22天到欧洲、12.5天到美国的高效运营。
石万里表示,通过资源整合和功能调整,目前深圳港通航资源得到了进一步优化,基本能满足当前发展所需。下一步深圳海事局将采取措施,继续保障航路安全和通航效率持续改进。持续提供远程交通组织服务和技术支持,通过强化现场巡航执法和电子巡查力度等方式,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重点船舶的安全监管服务力度;积极协调海事测绘部门定期开展水深扫测,及时发现水深、航标状态异常,切实保障船舶航行安全;通过E航海支持、智能云提醒、增设航标、分区限速等措施,持续提升定线制水域安全保障能力;适时开展划定过境小船航路方案研究,统筹通航资源,持续释放东西部港区通航潜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