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新闻网2024年9月4日讯(深圳晚报记者 伊宵鸿)俗话说冲动是魔鬼,深圳两货车司机在工地园区内因车辆通行问题,起了口角,继而大打出手,其中一方受伤倒地,另一方也进了看守所。近日,深圳市龙华区人民检察院审查后以故意伤害罪对何某某提起公诉,法院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判处其有期徒刑,缓期执行。
案发当天,龙华区某工地一派热火朝天的景象,大货车进进出出。胡某某驾驶货车想进入园区卸货,无奈入口处车辆较多,且道口狭窄,短时间内不方便进入,于是停车靠边等待。不巧的是,胡某某停车的位置正好堵住了刚卸完货准备驶离的何某某去路,两辆大货车僵持不下。
何某某率先发话,希望胡某某再往旁边退一下,可此时胡某某已退无可退,便回复几句语气较重的话,场面逐渐剑拔弩张。盛怒之下的何某某跳下车理论,忍不住骂了起来,还激动地拽住对方的衣领,没料到手被猛然甩开。情绪上头的何某某觉得对方讲不通道理,一拳打在胡某某的右眼上,没想到胡某某应声倒地,受伤流血。何某某此刻逐渐冷静下来,并报警和拨打救护电话。
“冲动是魔鬼,我当时太上头了,没想到一拳打下去会发生这么严重的后果。我已经意识到自己的错误,愿意赔偿对方……”经伤情鉴定,被害人胡某某所受损伤为轻伤一级。双方经协商,何某某赔偿胡某某经济损失人民币8万余元并获得谅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