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数字中国是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重要引擎,是构筑国家竞争新优势的有力支撑。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二十大报告中强调:“加快建设制造强国、质量强国、航天强国、交通强国、网络强国、数字中国。”加快建设数字中国,需要充分发挥数据要素作用,也需要防范数据泄露、窃取、篡改、滥用等给个人、企业、社会乃至国家利益带来损害。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加快建设数字中国,需要提升数据安全治理效能,多措并举维护数据安全,为数字中国建设保驾护航。
加强数据安全制度建设。数据基础制度建设事关国家发展和安全大局。要把数据安全治理贯穿构建数据基础制度体系全过程,从国家、地方、行业等多个层面加强数据安全制度建设。在国家层面,我国已初步建立包括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等基础性法律和《网络安全审查办法》《数据出境安全评估办法》等相关部门规章在内的数据安全制度框架,数据安全制度顶层设计更加健全、更加科学,并将适应发展要求不断完善。在地方层面,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相结合,重点围绕公共数据采集、共享、开发应用等,依法出台数据安全方面的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政府规章,更有针对性地满足地方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在行业层面,鼓励有条件的行业先行先试,在能源、交通、金融、电信等重要行业出台行业性数据安全自律规范,推动制度细化完善。
提高数据安全技术水平。数字技术在提供生产生活便利的同时也带来新的风险和安全隐患。《数字中国建设整体布局规划》将“筑牢可信可控的数字安全屏障”列为强化数字中国关键能力的一项重要内容,提出增强数据安全保障能力。提升数据安全治理效能,必须不断提高数据安全技术水平。加快构建自主可控的数据安全防护技术体系,进一步加大对数据安全基础理论、前沿技术和关键技术研究的支持力度,着力提升包括数据安全产品和服务在内的软硬件综合技术能力,以数据安全技术创新强化数据安全保障能力。积极发展数据安全产业,进一步促进数据安全产业系统化、集约化发展,为筑牢数据安全技术屏障提供产业依托。引导企业协同创新,加强数据安全监测、网络攻击溯源等方面技术的研发,研究大数据场景下安全传输存储、隐私合规检测、数据滥用分析等技术,扶持培育具有数据安全技术储备、能够提供高层次数据安全综合解决方案的典型企业。
培养数据安全治理人才。科技竞争归根结底是人才竞争。提升数据安全治理效能,没有一支优秀的人才队伍,没有人才创造力迸发、活力涌流,是难以实现的。为此,要大力培养大批适应新时代数字技术发展的数据安全治理人才。培养数据安全治理人才,要加快数据安全治理相关学科建设,鼓励高校设立数据科学、数据工程等相关专业,将数据安全意识、数据安全基础知识、数据安全技术、数据安全管理、场景化数据安全治理等知识模块系统整合,着力提升学生对前沿数据安全技术的应用能力。通过产学研紧密结合,搭建好人才培养实践平台,进一步加强实践历练,实现政府、高校、企业协同育人,涵养培育实用型人才的教育生态。(作者田五星,单位:华侨大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