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全薪酬追索扣回机制专治“炫富瘾”
2022-08-12 08:26
来源: 法治日报

健全薪酬追索扣回机制专治“炫富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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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要求

健全薪酬追索扣回机制专治“炫富瘾”

核心阅读

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在自身职责内未能勤勉尽责,使得金融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给金融企业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金融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并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追回,并止付未支付部分或全部薪酬。

近日,财政部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国有金融企业财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国有金融企业科学设计薪酬体系。

《通知》还要求金融企业建立健全薪酬分配递延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对于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在自身职责内未能勤勉尽责,使得金融企业发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或者给金融企业造成重大风险损失的,金融企业应当依法依规并履行公司治理程序后将相应期限内已发放的部分或全部绩效薪酬追回,并止付未支付部分或全部薪酬。

《通知》的发布引发业内广泛关注,被普遍认为是金融行业的“限薪令”,是专门针对近期频频出现的各类“炫富”现象开出的“药方”。

加强员工失职追责力度

7月底,中金公司一员工被其亲属在某社交平台狂晒“90后券商交易员月入超8万”的相关截图在网上传播,引发舆论“炸锅”。目前该涉事男主正被停职调查中。

金融行业员工“炫富”似乎有瘾。今年年初某证券非银首席分析师,在社交平台上晒出自己“2021年收入合计达224万元、需缴纳的税额就达62万元”的“凡尔赛式抱怨”,也引发舆论广泛关注。

针对上述现象,《通知》提出“限薪”措施:金融企业应当积极优化内部收入分配结构,科学设计薪酬体系,合理控制岗位分配级差,从市场条件、业绩情况、承担风险、薪酬战略等因素考虑,科学设定不同岗位薪酬标准,并合理确定一定比例的绩效薪酬。

对于金融企业高级管理人员及对风险有直接或重要影响岗位的员工,基本薪酬一般不高于薪酬总额的35%,根据其所负责业务收益和风险分期考核情况进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绩效薪酬的40%以上应当采取延期支付方式,延期支付期限一般不少于3年,确保绩效薪酬支付期限与相应业务的风险持续期限相匹配,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记者注意到,《通知》不仅仅要“限薪”,更是提出了具体的违规处理措施:金融企业通过制定绩效薪酬追索扣回制度来加强员工“失职”的追责力度。绩效薪酬追回期限原则上与相关责任人的行为发生期限一致,并且绩效薪酬追索扣回规定,也适用于已离职或退休人员。

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刘剑文对此分析指出,近年来证券行业薪酬问题时不时就会成为热议话题,登上舆论的“风口浪尖”。在共同富裕的主旋律下,券商员工“晒高薪”确实需要考量其是否合法合规。薪酬制度是公司治理的重要内容,构建科学合理的薪酬制度是保持行业核心竞争力的基础,也是保持行业稳健可持续发展的基础。金融公司在制定薪酬制度时,应当结合行业特点制定稳健薪酬方案,充分考虑市场周期波动影响和行业及公司业务发展趋势,适度平滑薪酬发放安排,同时做好薪酬激励的极值管控和节奏控制。

[编辑:周浩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