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应民生关切 深圳市医保局在线解读“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2022-07-28 19:22
来源: 深圳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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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应民生关切 深圳市医保局在线解读“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参保”

读特客户端•深圳新闻网2022年7月28日讯(记者 唐丽玲)7月28日下午,深圳市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市医保局”)召开2022年首期在线访谈,本期访谈活动的嘉宾是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华亮。针对网友关于“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政策的线上提问,从参保规定、参保流程、待遇享受等方面作了详细解读。

“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在线访谈活动现场(记者 唐丽玲 摄)

灵活就业可参保,港澳台籍不在适用范围

2022年4月28日,市医保局发布《关于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事项》的通知,首次将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纳入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参保范围,由个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并按照规定享受基本医疗和生育医疗待遇,但不享受生育津贴,2022年5月10日起执行。

以下四类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可自愿参加本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须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一、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二、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医保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三、依托电子商务、网络约车、网络送餐、快递物流等新业态平台实现就业,且未与新业态平台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新型就业形态从业人员;四、国家和广东省规定的其他灵活就业人员。

值得注意的是,港澳台人员不适用于此办法,其按国家和省对于港澳台人员参保规定执行,如《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医疗保障局第41号令)。

限参保一档,本月参保次月享受待遇

沈华亮表示,因国家职工医保只有统账结合模式(即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因此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只能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享受相应的医疗保障待遇,不能选择参加二、三档。

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党组成员、副局长沈华亮(记者 唐丽玲 摄)

参保人自办理参保手续、缴交医疗保险费次月1日起享受医保待遇。非深户籍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后,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及有关规定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详情可以通过市医保局官网、微信公众号“深圳医保”、咨询电话等渠道获得。

不与养老保险绑定,多渠道可办理参保

据介绍,参保人按《深圳市社会医疗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56号)规定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按其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0.2%按月缴费。参保时不与养老保险绑定,可以单独参加深圳市基本医疗保险。

符合条件的深圳市灵活就业人员可以通过线上、线下和社保自助服务机的方式办理参保。

方法①:1.登录深圳市医疗保障局官网,选择“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实名注册后申报;2.找到“在线办理”-“个人参保管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登记”;3.阅读《深圳市个人参保登记缴费协议书》,并点击“同意”;4.根据个人实际情况填写个人信息,系统比对通过的,无需提交材料,比对不通过的,按提示要求上传材料审核办结。

方法②:可携带以下材料原件前往各社保经办窗口申请:1.《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2.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3.“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信息单”或“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非必要,系统比对不过时提供);4.本人在深圳市开户的活期储蓄账户(非必要,未办理深圳市金融社保卡时提供)。

方法③:可在社会保险自助服务机上办理。

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申报的工资收入为缴费基数,缴费上下限为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60%—300%,缴费比例为8%,同时参加地方补充医疗保险,缴费比例为0.2%。以深圳市2021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2964元/月计算,非深户灵活就业人员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需缴纳的费用最低约为637.79元,最高约为3189.14元。

[编辑:刘诗瑾]